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【完整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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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【完整版】

 

 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,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作,使一把手从具体、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,集中精力谋大事、促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一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。即局长不直接分管财务,财务审签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。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要本着勤俭节约、合理安排的原则,严格把好支出关。

 二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。即局长不直接分管人事,人事工作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。工作人员的选调、晋职、晋级根据各科室职(岗)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有关程序,提出拟选调、晋职、晋级人选,报党组研究决定或竞争上岗。

 三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。即科室添置物资设备,一次性500 元以下的支出,由办公室主任审核、分管副局长审批;一次性 500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支出,由办公室主任审核、分管副局长审批、报局长审定;1 万元以上的开支,或大宗物资一次性采购金额 5 万元以上的事项,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。

 四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。工程建设由副局长分管。工程款支付,经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和分管工程建设的局领导审核后,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签字列支。工程建设重大事项,须经党组研究决定的,由分管工程建设的负责人提出,经党组研究决定后执行。

 五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。所有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统一办理,并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。重要行政许可事项经班子集

 体讨论决定后,由分管副职签发审批、许可文件(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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